连续4年财务虚报!“园林第一股”及负责人被罚近300万元,累计诉讼金额近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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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梁佳彤

“园林第一股”东方园林因2019年至2022年间存在虚增收入、利润及产等信披违法违规,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裁被罚290万元。

1月21日晚间,东方园林(00231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曾于去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告显示,东方园林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项目。

2019年12月,东方园林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但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到2022年才进行调整。该情况导致公司2019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及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增产各3541.84万元,2022年度虚减收入、利润各3541.84万元。

“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上述事项导致东方园林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错报。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东方园林董事长慕英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东方园林总裁、董事刘伟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园林近期公告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的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2.82亿元(含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产的46.52%。

公开料显示,东方园林东方园林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包含生态业务、环保业务、循环经济业务三大板块,主要从事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市政园林项目、工业危废处置项目和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等生态环保类项目。

业绩方面,东方园林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59亿元,同比下滑49.54%;归母净利润亏损19.53亿元,同比下滑19.74%。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32亿元,同比下滑37.16%;归母净利润亏损9.26亿元,同比下滑20.51%。

二级市场上,截至19日收盘,东方园林报1.77元/股,下跌2.21%,总市值47.53亿元。

连续4年财务虚报!“园林第一股”及负责人被罚近300万元,累计诉讼金额近23亿元